2020年山西省网球排名赛分站赛及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山西省网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分站赛:11月8日-11月9日
总决赛: 11月10日-11月15日
四、参赛单位
山西省各有关单位
五、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以市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团体赛每代表队可报男团和女团各一支代表队,每个团体最多可报4人;单项赛报名人数不限。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团体除外)。
(二)运动员须具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
(三)2020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码的运动员必须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四)已被大学录取的运动员不准参赛。
(五)参赛年龄:
15-18岁(2002年1月1日一2005年12月31日)。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网球比赛;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七)山西省网球排名赛总决赛的单项赛、团体赛只允许获得积分的运动员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排名赛分站赛的竞赛项目只设单项比赛;排名赛总决赛的竞赛项目设单项和团体比赛。
(二)单项和团体赛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所采用的赛制;分组单循环赛,每个小组4人,不得少于3人。
(三)单项比赛,任何人不得在比赛进行中对运动员进行指导。
(四)团体赛
1、每个团体由二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每个团体至少有三人以上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队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两个单打参赛者的其中一名兼任双打比赛。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赛会统一的出场顺序表,一式三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在赛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递交,比赛双方须同时将该表交给赛会裁判长,经审查合格后,双方同时交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除第二场单打比赛结束10分钟内,可向裁判长提出并递交更换双打名单外,一律不准更改。
2、比赛中,必须由本队所报的领队或教练员一人,坐在场内指定的位置上,于运动员交换场地时或运动员按规则去更衣间时进行指导。如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有碍比赛,以及其他非指定教练员或运动员等相关人员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指导,则按三级处罚制(1、警告;2、罚分;3、令其离场、取消本场次临场指导的资格并不准替补)处理并处以罚款。
3、团体赛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个团体必须打满三场比赛。第二阶段:通过单打比赛已经决出胜负的队不再进行双打比赛。
(五)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或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人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百分比;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5、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队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6、抽签决定名次;
(六)抽签:
1、2020年分站赛参考2019年山西省网球排名赛总决赛成绩设立种子。
2、2020年总决赛(含团体赛)参考2020年山西省网球排名赛分站赛积分设立种子。
(七)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出示身份证审验合格后方可参赛。
(八)若遇特殊情况,大赛组委会有权调整赛制。
(九)2020山西省网球排名赛分站赛单项赛积分计算方法:
1、第一阶段各小组赛第一名0.4分,第二名0.3分,第三名0.2分,第四名0.1分;第二阶段第一轮负者得1分胜者得2分,第二轮开始每胜一场加1分,以此累计。
2、参赛运动员的积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比赛所取得分值相加总和。
八、比赛用球
待定
九、录取名次办法
(一)单项赛(总决赛)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各单项报名不足6人(对)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赛(总决赛)录取前四名,报名不足4队取消该项比赛。团体赛只给上场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进行工作。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章,将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于11月5日17:00前发送至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太原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预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身份证原件;
2、《意外伤害保险》;
3、《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5、《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6、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其他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竞赛纪律的规定。如违反纪律,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无故不参加比赛,否则,每人交纳大会损失费200元。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当天的其它项目的比赛。
(三)抽签前更改报名必须在已报名人员中调整,每人次需交更改报名费50元。抽签后不得更改报名。
(四)服装:参赛运动员必须服装整洁,穿网球比赛服;男子双打同一方运动员的服装应基色一致。
(五)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