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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场地自行车冠军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搏之美体育赛事 | 2020-10-31 08:54 1338 0


2020年山西省场地自行车冠军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116日至11月8日

地点:山西体育中心自行车馆

四、参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参赛资格

(一)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年龄规定为(甲组2002112003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200411日以后出生)。

、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200米行进计时赛

        250米计时赛

              1公里计时赛

       4公里个人追逐赛

      团体竞速赛

              4公里团体追逐赛

男子乙组:200米行进计时赛

250米计时赛

              1公里计时赛

              2公里个人追逐赛

      团体竞速赛

女子甲组:200米行进计时赛

        250米计时赛

        500米计时赛

              3公里个人追逐赛

3公里团体追逐赛

团体竞速赛

女子乙组:200米行进计时赛

        250米计时赛

              500米计时赛

              2公里个人追逐赛

团体竞速赛

、参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市在编运动员最多可报35人,乙组另报自费运动员10人,领队、队医各报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报2名。

    (二)报项

    1、每人限报两个单项,可兼报团体。

2、参加场地项目的运动员只可兼报公路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二)竞赛器材:服装、车辆和器材自备;场地比赛用车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有关场地赛车的规定),不得使用封闭轮;头盔使用中国自协认定的安全头盔;各参赛队服装必须统一(注:请各市于赛前20天,把运动员参赛服样板照片发送至自剑中心训练科邮zijianxunlianke@163.com),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三)男、女乙组场地运动员传动比限值最大为7.93米测量距。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如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相关费用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于赛前20天分别发送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太原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757955283@qq.com)

    联系人:郗浩珺         联系电话:18435166756

 :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

邮政编码:030012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zijianxunlianke@163.com)

联系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15935821665

 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    

邮政编码:030021 

(二)报到

1、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2、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1000 元。

3、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运动员注册证

3)县级以上医院赛前15日健康证明

4)人身保险证明

5)《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6)《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7)《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8)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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