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山西省足球协会
吕梁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20年10月28 日--11月6日在孝义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太原市 大同市 朔州市 忻州市 阳泉市 吕梁市
晋中市 长治市 晋城市 临汾市 运城市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组、女子组
乙组: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组队报名。竞赛组别每组别可报男、女队各2支(例:太原XXX队),甲组、乙组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4名。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须具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
2、从外省引进和外省身份证号码的参赛运动员须代表山西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且2020年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
3、已被大学录取的运动员不准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组别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完备的保险手续,并经当地医疗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参赛。
5、参赛运动员年龄
甲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或分组循环后交叉比赛的办法。
3、各队服装必须颜色一致,每名队员深浅各一套。号码清楚。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足球运动员服装上的号码(上衣后面的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面10公分)必须与报名单上所填写号码相符,号码不符、重号或无号,均不得上场比赛。足球比赛场上队长需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明显区别的袖标。
4、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比赛使用5号球。
6、每场比赛可报20人(11名上场队员,9名替补队员),可替换运动员5名,除中场休息外最多可替换三次,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7、每队在比赛中上场队员不足7人时(包括守门员),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为达到一定目的故意弃权的队,由大会组委会追加处罚)。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决定名次方法
(1)在单循环(或分组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在单循环中,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在交叉淘汰赛中,如在规定时间内双方比分相同,则直接以踢罚球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9、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大会组委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三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大会组委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10、比赛中断
因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竞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的比赛时间。
11、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1)各参赛队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规定处罚。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3)扣除该参赛队循环赛或小组赛积分3分。
12、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如参赛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男、女均录取前8名。参赛运动队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不足3队不予比赛。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及医务章,将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于10月26日17点前发送至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吕梁市体育局指定邮箱。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联系人:胡安娜
电话:0351-7067861 邮箱:sxqlyd2017@163.com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 13753172532 邮箱:1726468699@qq.com
吕梁市体育局
联系人:淮琳卿
手机号:18835856099 邮箱:jxk3396302@126.com
(二)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预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意外伤害保险》;
3、《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5、《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6、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费用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大会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有关竞赛纪律规定,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如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