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山西省羽毛球协会
长治市体育局
襄垣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襄垣县卫生和健康体育局
襄垣县体育服务中心
襄垣县体育总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20年11月21日-23日在襄垣县体育中心举行
五、参赛单位
太原市 大同市 朔州市 忻州市 阳泉市 吕梁市
晋中市 长治市 晋城市 临汾市 运城市
六、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须具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
2、已代表山西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外省和外省身份证号码的参赛运动员;
3、已被大学录取的运动员不准参赛。
4、运动员参赛年龄:
16岁-18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5、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完备的保险手续,并经当地医疗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参赛。
(二)报名人数
以市为单位报名,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医生1名,运动员不限。
(三)出场顺序
男、女团体赛,出场顺序:单、双、单。运动员不能兼项,男、女运动员各5名;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男双、女单、混双、男单、女双。运动员不能兼项,男、女运动员各5名。
(四)报项
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团体赛,同时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单项赛。不参加团赛赛的运动员可以参加两个单项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如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与大会无关。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均采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三)团体赛各参赛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运动员出场名单,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四)连场的运动员允许有不超过10分钟的休息时间。
(五)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受伤,只允许有一次短暂治疗(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裁判长根据比赛进程,有权调整比赛的场序和场地。
(七)比赛服装:参加团体比赛时,同一参赛队的运动员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参加双打比赛的配对选手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参加混合双打的配对选手比赛服装应颜色相同、款式相近。
(八)所有项目比赛运动员超过规定迟到15分钟未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下一场比赛开始时间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
(九)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十)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9人(对),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对)不予比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及医务章,将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于11月6日17:00前发送至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长治市体育局指定邮箱。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球类运动中心
联系人:胡安娜
电话:0351-7067861 邮箱:sxqlyd2017@163.com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 13753172532 邮箱:1726468699@qq.com
襄垣县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康勇键
电话: 13994636191 邮箱:839844828@qq.com
(二)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预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三代)身份证原件;
2、《意外伤害保险》;
3、《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5、《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6、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相关费用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其他
(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大会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有关竞赛纪律规定,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如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