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田径游泳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长治市体育局
长治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山西省田径协会
长治市全民健身中心
长治市田径协会
长治市通达四季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8日
地点:长治市北寨体育中心内外场
五、参赛单位
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忻州市、吕梁市、长治市、朔州市
六、参赛资格
(一)现阶段因疫情原因,根据防控要求,对本次赛事参加人数和组别加以控制,将17岁组运动员调整至甲组,其余年龄组别(13-16岁)本次不设比赛,故只设置一个组别。
(二)19、18、17岁(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山西省境内公安机关发放的二、三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参赛;(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外省身份的运动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比赛:①如持有外省身份证号码但由山西省境内公安机关颁发身份证、并且已落户山西的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山西省内学籍证明,以上三证信息一致方可报名参赛;由各市领队将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的复印件统一在技术会上提交,经核实后方可参赛; ②外省身份证运动员如代表山西已在全国注册方可参赛,报名时须提供注册卡,比赛检录时带注册卡)。
(四)运动员报名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才可参加比赛,费用自理。
七、竞赛项目
男子(13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标枪、铅球。
女子(13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八、报名、报项
1、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名参赛,运动员参赛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2、工作人员报名: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由各市体育局工作人员担任)。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径赛项目采用电子计时、田赛项目采用电子测距。
(三)所有径赛、田赛项目只进行一个赛次。
(四)器材使用统一参照青年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五)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身份证和参赛卡,全国注册运动员须交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比赛达二级以上等级标准的运动员要对本人身份证再次核查和拍照,用于备案,不参加拍照不予出具成绩证明。
(七)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比赛为塑胶场地,钉鞋必须符合要求。
(八)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比赛公布成绩后30分钟内,由代表队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上报书面申诉材料,同时向大会交5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九)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9名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取消此项比赛,不进行团体总分排名。
十一、报名、报到
(一)运动员在各市体育局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三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各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二)各单位要按照参赛报名表格式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可从省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下载),准确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的运动员所在学校、班级、运动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必须填报,不填报内容、虚假填报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纸质(A4纸)报名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15日前分别邮寄至山西省田径游泳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分别发送至山西省田径游泳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大会竞赛秘书,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逾期报名和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三)报名运动员须准备三张比赛前一个月内的二寸白底免冠照,(如不是近一个月的照片,造成检录裁判难以辨认,将影响运动员参赛)其中两张照片分别贴在两份A4纸质报名表上(附件3),不贴照片者取消比赛资格。第三张照片背面书写运动员姓名随报名表一起寄到山西省田径游泳运动中心,用于制作参赛证使用。
邮寄、邮箱地址:
1、山西省田径游泳运动中心田径竞赛科(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纸质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参赛运动员照片)
联系人:孙慧青 13111057166
邮箱:sxtgxlk@sina.com
2、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2层) (纸质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
联系人:郗浩珺 18435166756
3、大会竞赛秘书 (电子版报名表)
(四)报到
1、裁判员于10月24日14:00前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请关注补充通知)
2、各参赛队领队于10月24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请关注补充通知)。
3、教练员、运动员于10月26日到28日按时到赛场参赛。
4、《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5、《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6、《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7、 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五)10月24日晚召开领队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山西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当地补充。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领队食宿费均由大会负责,提前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二)教练员、运动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
(一)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报名后未参加比赛须交大会损失费100元,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纪律保证金500元。
(四)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
附件: 1-1.器材标准
1-2.2020年山西省田径锦标赛各市报名表
1-3.参赛运动员照片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