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临汾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山西省射击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地点:临汾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五、参赛单位
山西省内各市体校、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
六、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其中甲、乙组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必须为山西省户籍。
(二)甲、乙组外省身份证号码的运动员必须代表山西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方可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 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乙 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俱乐部组U15: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俱乐部组U13: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俱乐部组U11: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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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项) | 女子(5项) |
50米步枪3种姿势(3×40) | 50米步枪3种姿势(3×40) |
50米步枪卧射(60发) | 50米步枪卧射(60发) |
50米手枪(60发) | 25米手枪(60发) |
25米手枪速射(60发) | 10米气步枪(60发) |
25米标准手枪(60发) | 10米气手枪(60发) |
10米气步枪(6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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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气手枪(6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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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组(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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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项) | 女子(2项) |
10米气步枪(60发) | 10米气步枪(60发) |
10米气手枪(60发) | 10米气手枪(60发) |
(三)俱乐部组(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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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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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步枪(4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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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手枪(4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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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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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步枪(4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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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手枪(4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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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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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步枪(3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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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男女10米激光手枪(30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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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甲、乙组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不得超过5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2、俱乐部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10人以内(含10人),可报教练员1名;运动员10人以上,可报教练员2名。
(二)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报到时,组委会将通过专业技术设备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对身份证信息虚假或与报名表不符的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9]40号文件执行等级申报。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国际射联最新规则。如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按规程执行。本次比赛将按规则进行全项武器装备检查,检查不合格,不予参赛。
(二)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三)激光枪竞赛办法
1、激光枪比赛40发,比赛时间30分钟,5分钟准备及试射;激光枪比赛30发,比赛时间20分钟,5分钟准备及试射。
2、U15、U13组别手枪持枪姿势为单手或双手无支撑,步枪为无依托射击。
3、U11组别步枪、手枪持枪姿势为有依托射击,依托沙包自备。
(四)各项目只进行个人赛。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女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单项参赛人数不足8人,递减一名录取;参赛人数不足3人不予录取名次。
十一、竞赛器材
(一)甲、乙组枪支、子弹及比赛器材均自备。
(二)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管理。
(三)俱乐部组比赛所需枪支、器械由承办单位提供;激光枪步枪项目比赛时不得穿着射击皮服。
十二、赛风赛纪和裁判员的选派
本次赛事严格按照《山西省射击锦标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山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赛风赛纪规定执行。
十三、相关费用
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四、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甲、乙组各参赛单位的报名表须经本辖区市体育局审核后,加盖市体育局公章。
2.俱乐部组运动员报名表由参赛单位加盖公章。
3.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送至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临汾市体育局,报名表上务必留有领队联系电话,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裁判员报到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运动队报到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2.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意外伤害保险》;
(3)《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5)《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6)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3.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且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准确报到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山西省体育局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条例》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联系人:赵嘉熙(手机15935936125)
邮 箱:sxssjsj@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北街1号
(二)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钟 民(手机13934163450)
邮 箱:sxsyh15@126.com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
(三)临汾市体育局
联系人:赵润宇(手机13753555327)
邮箱:lfstyjjxk@163.com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体育中街13号临汾市体育局竞训科
十七、其它事宜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