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中国式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渭南市体育局
四、支持单位
渭南体育产业公司 山东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7日-30日
陕西省渭南市
六、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基层体育组织等。
七、比赛项目
男子: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以上。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
八、参赛资格
(一)
200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出生且身体健康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蓝底正面照片到赛区办理参赛注册。如运动员无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不接受参赛注册。
(三)参赛注册时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复印件交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伤病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做好2020年全国中国式摔跤锦标赛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体参赛人员在出发赴赛区前均需参加核酸检测(赴赛区前3-7天之间)。检测所有人员均显示合格,方可前往赛区。所有参赛人员须携带在国家认证的可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报告的原件(否则不得入会),承诺书原件(附件2),现场填写《健康问卷》,《行程信息表》和《住宿信息表》,出示动态行程卡、人员所在地健康码、本人身份证。资料审核后,现场接受第二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必须留在自己的房间内进行隔离。核酸检测合格者,方可正式获得参赛资格。
九、处罚
(一)参赛运动员如有使用假身份证、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以下处罚:
1、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禁赛三年,并将运动员的违纪情况通报所在省市体育局。
2、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该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
3、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需有大会医生出具证明,并经本队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比赛中严禁运动员无故弃权,如经查实运动员未按规定申请弃权的,将视情节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三)比赛中如出现仲裁委员会一致认为属于假摔现象的,将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四)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对手弃权而累计两场不战而胜晋级的,不予录取名次。
十、参赛办法
(一)
每队每个级别最多可报3名运动员。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无领队或教练的队伍,将不予参赛。
(三)参赛单位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十一、竞赛办法
(一)中国式摔跤比赛采用《2020版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称量体重:运动员须在本级别比赛前一天16:00进行称重,(错过称重规定时间将取消参赛资格),预称重时间为15:30-16:00。
(四)抽签:技术会议确认运动员参赛级别后,进行抽签。
(五)运动员自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摔跤衣(白底,红、蓝道边的)、摔跤裤(和摔跤衣一致,白底,红、蓝道边)和跤鞋(颜色与跤衣颜色一致或黑色)。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冠亚军各1名,2人并列第三,4人并列第五)
(二)参赛人数4至5人的采取单循环赛,录取前三名,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下的作为表演赛。
(三)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他颁发获奖证书。
(四)组委会评选8个参赛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设优秀裁判员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在2020年10月20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人数统计表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的报名表、人数统计表分别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社会发展部和赛区组委会邮箱。(可登录网站wrestling.sport.org.cn/下载电子版规程及报名表,查看比赛信息。)
1.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
邮箱:chinashuaijiao@126.com
2.渭南市体育局竞训科
联系人:陈君平 电话: 13399235766
电话:0913——2933521
传真:0913——2933521
邮箱:
707859196@qq.com
(二)
未在规定时间(2020年10月20日前)报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不接收现场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队必须在2020年10月25日18:00之前将本队报名参赛人员最后确认级别报大会编排组,逾期不报不能参加比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在2020年10月25日18:00之前抵达赛区报到。
(五)已注册过的运动员请将注册证带到赛区审核注册。
十四、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级比赛标准的器材。
(二)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赛人员需缴纳竞赛包干费和伙食费,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三)裁判员及赛会组织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十五、裁判员: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