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7月4日至7日在太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山西体育博物馆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女甲组(11—13岁):3米跳板、5米跳台(各市可增报14岁运动员两名,增报人员只能参赛甲组中的任一项)
男、女乙组(9—10岁):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
男、女丙组(9岁以下):1米跳板、5米跳台、陆上全能。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
甲组[11-13岁(包括14岁)]:2006年1月1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包括两名2005年出生者)。
乙组(9-10岁):2009年1月1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丙组(9岁以下):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报项
小年龄组的运动员可以跨组别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大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小年龄组的比赛。
(三)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与运动员人数按1:5比例报名。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国际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如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二)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三)在运动队报到前,由裁判长、仲裁代表、竞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进行公开抽签,决定各单人项目指定的比赛动作。
(四)在各队报到前,由裁判长、仲裁代表、组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进行公开抽签,决定身体素质的四个比赛动作。
(五)比赛办法
男、女甲组(11—13岁)。
1、3米跳板
(1)4个规定动作: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见附表1)。
(2)3个自选动作:1、4组中选一个,2、3组中选一个,另一个任选组别。
2、5米跳台
(1)4个规定动作: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见附表1)。
(2)3个自选动作:1、4组中选一个,2、3组中选一个,另一个任选组别。
男、女乙组(9—10岁)
1、1米跳板
(1)4个规定动作: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见附表1)。
(2)2个自选动作:1、4组中选一个,2、3组中选一个。
(3)1、3组动作必须采用三弹起跳方式。
2、3米跳板
5个规定动作:选自4个不同的组别,动作代码不得相同,难度系数不超过2.1(1、3组动作必须采用三弹起跳方式)。
3、5米跳台
(1)2个入水:向前一个姿势入水、向后一个姿势入水由抽签决定 (见附表2),难度系数全部为1.0。
(2)4个半周:1至4组半周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1)。
男、女丙组(9岁以下)
1、1米跳板
三弹脚入水 A、B、C;向后立定脚入水A、B、C,难度系数全部为1.0。
2、5米跳台
向前立定脚入水 A、B、C;向后立定脚入水A、B、C;向前倒下1个(由抽签决定,见附表3),难度系数全部为1.0。
3、陆上全能
(1)弹网 十弹起跳A、B、C
(2)跳板 五弹起跳A 向后立定起跳A、B、C
(3)身体素质
收腿跳(连续10次,大腿贴到胸部为标准。满分为20分必须连续跳10次,中间不得有停顿,每跳一个大腿必须贴到胸部,少贴一个扣1分)。
立定跳远(按远近计算成绩,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60米短跑(按速度快慢计算成绩,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垫上两头起(20个两头起计时,按完成速度快慢计算成绩,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垫上背肌(20个背肌计时,每个达到45度角,按完成速度快慢计算成绩,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靠墙倒立 (180秒为满分20分,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俯卧撑(30秒计时,躯干、腿部不得弯曲,胸部碰到地面为一个俯卧撑,按完成数量多少及标准计算成绩, 得分情况详见 查分表)。
(4)4项身体素质由抽签决定。
(六)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1.0。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个人全能得分:专项素质按每个动作的实得分相加,身体素质按成绩查出四个动作的相应得分并相加,最后按专项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得分总和,决定名次;总分相等,以小数点后两位数大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以专项素质成绩决定名次。
(三)团体按所获总分,录取前三名。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一)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于赛前30天分别发送至山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峰
电话:13994246427 邮箱:172071659@qq.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
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爱萍
电话:13653685665 邮箱:sxyyqsk@126.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1000 元,比赛结束后无违纪情况全部退回。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比赛期间将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药物检查和管理。
十四、其它
(一)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
注:有关报名表格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