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0日—5月15日
地点:忻州市代县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忻州市体育局
代县体育中心
四、参赛单位
全省各级体校、体育俱乐部、摔跤和柔道三线训练点及社团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国际式摔跤组:
男子自由跤级别:50 kg、57kg、61kg、65 kg、70kg、74kg、 79kg、86kg、92kg、97kg、—125kg
女子自由跤级别:45 kg、50 kg、53kg、55kg、57kg、59kg、 62kg、65kg、68kg、72kg、—76kg
古典跤级别:50 kg、55kg、60kg、63kg、 67kg、72kg、77kg、 82kg、87kg、97kg、—130kg
(二)中国式摔跤组(原少儿分龄赛):
1、男子组
11岁—12岁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30kg 34kg 40kg
13岁—14岁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34kg40kg44kg
2、女子组
11岁—14岁组(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30kg 34kg 40kg
六、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医 1名、教练员1人。
(二)各级别限报2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山西省内的摔跤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比赛期间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运动员年龄:
国际式组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国际跤组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抽签在比赛前一天进行,每个级别的比赛一天内结束,称量体重在比赛当天早上前两小时进行。
3、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单复活赛制,分别进行资格赛、淘汰赛,胜者继续比赛至剩下2人参加冠亚军决赛。负于冠亚军者进入复活赛,按照运动员被淘汰的轮次逐级进行比赛,直至剩下2名运动员,与淘汰赛二分之一轮次的负者分别进行争夺第三至五名的比赛。
4、5人及5人以下的采用单循环制。单循环制比赛时,同单位运动员首轮先赛。
(二)中国式摔跤组
1、比赛采用中国式摔跤传统赤臂摔法,单败淘汰全复活赛制,6人(含6人)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运动员分别系红蓝腰带,三跤两胜制,胜一跤得一分,比赛时间为3分钟。
2、比赛时,运动员站立比赛场地,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一方运动员除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着地判对方得一分,一场比赛得2分者为胜方。比赛过程中,一方运动员的脚踏出界外,判对方得一分。
3、比赛结束比分为1:1时,后得分者胜,比分为0:0时,比赛加赛1分钟,得分者胜,加赛未见分时双方运动员在场地中心圆圈内互推(互摔),摔倒对方或把对方退出界外者胜。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国际跤组: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人(队),递减一名录取名次;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2、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如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排列在前,依次类推。
(二)中国式摔跤组:
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7、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人(队),递减一名录取名次;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如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排列在前,依次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见补充通知。
(二)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于4月29日前分别发送至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各单位中国式摔跤运动员须将1张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2张二寸红底色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电话:张小军 (中国跤) 0351-6693713
王四楞 (国际跤) 0351-669372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13753172532
邮箱:1726468699@qq.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代县体育中心
联系人:陈晋升 电话: 13935083475
邮箱:dxtw5221993@163.com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1天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500 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