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6月15日—6月22日在阳泉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阳泉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一)甲组
1、男子个人双轮全能(70米、70米、50米、30米)
2、男子个人70米淘汰赛、决赛(金牌)
3、女子个人双轮全能(70米、60米、50米、30米)
4、女子个人70米淘汰赛、决赛(金牌)
5、男女混合团体70米淘汰赛 (金牌)
(二)乙组
1、男子个人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金牌)
2、男子个人6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3、男子团体6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4、女子个人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金牌)
5、女子个人6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6、女子团体6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7、男女混合团体60米淘汰赛 (金牌)
(三)丙组
1、男子个人单轮全能(40米、40米、30米、30米)(金牌)
2、男子个人40米双轮 (金牌)
3、男子个人3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4、男子团体3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5、女子个人单轮全能(40米、40米、30米、30米)(金牌)
6、女子个人40米双轮 (金牌)
7、女子个人3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8、女子团体30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9、男女混合团体30米淘汰赛 (金牌)
(四)丁组
1、男子个人单轮全能(25米、25米、18米、18米)
2、男子个人18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3、女子个人单轮全能(25米、25米、18米、18米)
4、女子个人18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5、男女混合团体18米淘汰赛、决赛 (金牌)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各组别最多可报8名运动员参赛。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年龄设置
甲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每参赛单位可报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一名);
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射箭协会2014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使用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记分设备、箭靶、靶纸等。
(三)个人和团体淘汰赛采用局胜制,
(四)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五)如规则与规程矛盾,按规程执行。
(六)弓箭自备;乙组、丙组所有运动员必须使用金属箭或国产碳素箭。
(七)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团体比赛教练员服装不统一时不允许上场指导)。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姓名及单位名称(汉字及拼音均可,姓名可缩写)的服装,服装不得印有国旗及中国、China等字样。随队官员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的服装,其姓名和职务可自选。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若积分相同,第一名多的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分别发送至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阳泉市体育局邮箱,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钟鸣
电话:13934163450 邮箱:64968667@qq.com
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
省射击射箭中心联系人:
电话:0351-7981158 邮箱:sxssjsj@163.com
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阳泉市体育局联系人:王鹏臻
电话:18703539000 邮箱:yqstyjjxk@163.com
地址:阳泉市南大街452号阳泉市体育局竞训科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报名后至正式抽签前,可以调换运动员,调换范围必须符合本规程参加办法“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每调换1人须向大会交纳手续费200元,抽签后不得再更换;已报名运动员如不参加比赛需交纳损失费每人300元。
(四)各队报到时预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