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6月10日—12日在太原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
女子组:52kg、60kg、70kg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同一级别可报2名运动员,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队各1人),队医1名。
(二)每单位外省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可超过报名运动员数的10分之2(四舍五入)。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及《责任声明书》。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年龄规定为(男、女组: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四)领队、教练员、队医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注明领队、教练员、队医的姓名、性别和参赛单位。
八、竞赛办法
(一)2019年山西省武术散打冠军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三)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每局比赛时间为1分30秒。比赛中,禁止运动员用腿法击打对方头部或用拳法连续击打对方头部。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应于比赛前3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将报名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章,分别寄至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和太原市第三体校,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钟鸣
电话:13934163450 邮箱64968667@qq.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
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 勇
电话:0351-6693763 邮箱:sxwushu@126.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散打科
太原市第三体校联系人:杨扬
电话:13934533260 邮箱:yang8284@163.com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永定路5号太原市三体校
(二)报到。
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1000 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自备比赛服装、护齿、护裆、护脚背和缠手带。比赛拳套、护具由大会提供。
(三)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五)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