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9月中旬太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越野赛;团体赛(越野赛+计时赛)。
男子乙组:越野赛;团体赛(越野赛+计时赛)。
女子甲组:越野赛;团体赛(越野赛+计时赛)。
女子乙组:越野赛;团体赛(越野赛+计时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须有从医证明)各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2名;男甲、男乙、女甲、女乙可报运动员各5人,另各组可报自费运动员3人。
(二)报项
参加山地项目的运动员可兼报公路比赛,但山地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兼报场地。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年龄规定为(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如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于赛前30天分别发送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和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太原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1)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sxsyh15@126.com)
联系人:王文政 联系电话:13453422298
地 址: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二层
邮政编码:030012
(2)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liruwei6324@163.com)联系人: 盖阿燕 联系电话:13834159891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
邮政编码:030021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1000 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