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7月20日—7月24日在太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六、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甲组、乙组、男女各5人。同时可增加自费运动员参赛,但每组别男女各不超过3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三)参赛年龄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视报名情况确定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
(二)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对)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人(对)或三人(对)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汇总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5)抽签;
胜数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负数 ×100%
(6)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人(对)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人(对)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六)单项比赛,任何人不允许对比赛运动员进行指导。
(七)各项比赛视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所采用的赛制。
(八)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大会将对比赛赛制作必要的调整。
(九)所有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十)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章,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寄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太原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13753172532 邮箱:1726468699@qq.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
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胡安娜
电话:0351-7686574,17635369609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综合馆
太原市体育局联系人:鹿育希
电话:13753112304 邮箱:478191138@qq.com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杏花岭2号太原市23中训练科
(二)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2天,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到大会报到。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