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6月28日—30日在运城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运城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子: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78kg
女子: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20名,另可报自费运动员20名。凡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领队、教练员可各报1名,参赛运动员10人以上的,每超出8人(不足8人按四舍五入计)可增报1名教练员;
(二)报名时确定参赛运动员级别,正式比赛不再更改;
(三)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自费运动员不受此限制,但每级别不能超过3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包括心电图和脑电图)、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运动员年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二)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三)抽签:于比赛开始前一天由组委会组织实施;
(四)称重: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比赛前一天称重完毕;
(五)比赛时间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竞赛办法;
(六)本次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组委会提供头盔、护胸,运动员必须着最新规则规定的道服,自备个人用护具(护齿、护裆、护臂、护腿、胶带、手套、大道·Daedo电子脚套),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章。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发送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运城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秦新明
电话:13603565850 邮箱:qxx26@163.com
地 址: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二层
邮政编码:030012
省拳跆中心联系人:郭斌
电话:13703515048 邮箱:gb13703515048@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北街1号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邮编:030021
运城市体育局联系人:王芳
电话:17703599012 邮箱:ycjx2611687@163.com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延长线(运城市体育局)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预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 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 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