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 年6月8日—6月13日在太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太原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团、男单、男双、女团、女单、女双、混双
乙组:男团、男单、男双、女团、女单、女双、混双
丙组:男单、男双、女单、女双
六、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6名、医生1人,运动员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各5人。同时可增加自费运动员参赛,但每组别不得超过3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动员年龄:
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八、竞赛办法
(一)各组别参赛项目根据运动员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二)男、女团体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
(三)比赛执行11分制和无遮挡发球。
(四)比赛全部采用五局三胜制。
(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六)每场女子团体比赛中,必须有1名直拍或颗粒胶(进攻性)打法的运动员出场比赛;每场男子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一名运动员为直拍或削球或颗粒胶(进攻型)打法的出场比赛。如削球打法经专家组确认与其打法不符,第一次取消本场比赛成绩;第二次取消团体比赛成绩。
(七)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如实注明运动员的握拍和打法,在比赛中发现与原报名时的握拍和打法不符时,取消其比赛资格。
(八)比赛用球(待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章,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发送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太原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13753172532 邮箱1726468699@qq.com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二青会筹委会竞赛部
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胡安娜
电话:0351-7686574,17635369609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综合馆
太原市体育局联系人:高玉琴
电话:18636970503 邮箱: 1292261603@qq.com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杏花岭2号太原市体育局科教处
(二)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其他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抽签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当天的其它项目的比赛。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