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7月5日—7日在临汾市同盛实验中学(临汾市尧都区下靳伊村)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山西省空手道协会
临汾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参赛年龄、级别
年龄段 | 男子小项 | 女子小项 |
少年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组手48kg-52kg | 组手43kg-47kg |
组手-57kg | 组手-54kg | |
组手-63kg | 组手-61Kg | |
组手-70kg | 组手+61kg | |
组手+7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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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型 | 个人型 | |
青年组(16-17岁)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 组手-55kg | 组手-48kg |
组手-61kg | 组手-53kg | |
组手-68kg | 组手-59kg | |
组手-76kg | 组手+59kg | |
组手+76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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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组手(3人) | 团体组手(3人) | |
个人型 | 个人型 | |
团体型 | 团体型 |
六、参赛办法
(一)每个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医生各1名,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可增报1名教练员,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团体项目可跨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赛资格
(一)只有参加由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山西省空手道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教练员。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两张现场办理注册手续方能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赛前15日内的《健康证明》(包括心电图和脑电图)和办理比赛期间《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比赛期间,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空手道联盟2018年竞赛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WKF/AKF或者中空协认证品牌的道服、拳套、护腿、护脚、躯干护具、护裆、护齿、护头、红蓝方色带等,以上保护性装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禁止上场比赛;组委会现场不提供任何护具类装备;
(三)运动员不得穿着带有“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和带有广告字样、标识的道服上场比赛,参赛运动员道服和道带上不得出现运动员本人的姓名或个性化装饰,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审查后方可使用。
(四)组手比赛
1、比赛采用现行世空联比赛规则的比赛时间规定;
2、团体组手比赛中,出赛顺序和人选在每轮比赛前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未报级别按弃权处理。
(五)型比赛
1、采用世界空手道联盟的指定型作为正式比赛项目;
2、团体型每队各组别3人;
3、个人型参赛选手和团体型代表队至少需要报三个不同的型(其中至少一个指定型),鼓励自创型参加比赛,在前三轮的比赛中,运动员所表演的型不得重复;进入八强的运动员需表演自己的得意型(最佳表现形式为自创型)。
(六)各竞赛单项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或3队时,组委会有权撤销该竞赛项目或将该项目与相近的竞赛项目合并,具体方式由比赛技术代表确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参赛人数不足8人(队),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团体组手、团体型比赛前三名颁发奖。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分别发送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和临汾市体育局邮箱,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秦新明
电话:13603565850 邮箱:qxx26@163.com
地 址: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二层
邮政编码:030012
省拳跆中心联系人:王刚
电话:13593173891 邮箱:631680800@qq.com
临汾市体育局联系人:王红云
电话:13015429019 邮箱15235716699@163.com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10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四)等级审批: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执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