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6月26日—28日在朔州怀仁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朔州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男子乙组: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甲组: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乙组: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个组别可报5名运动员,每队可报一个团体。领队、队医各1名;教练员2名。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年龄规定为(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各组别均采取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进行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团体赛采取3人团体赛,允许有一名替补。团体赛采取直接淘汰赛形式。
(二)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三)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议的最新国际剑联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则:
1、个人小组循环赛中,每场为3分钟。
2、个人直接淘汰赛中,每局为3分钟。
3、团体赛中,每场为3分钟。
4、团体赛换人规则调整为:允许二次换人(只可替换第一次换人被替换的运动员但第一次因伤换人则不可二次换人)。
5、伤停时间:由原来的10分钟缩短为5分钟(提前试行)
(四)比赛服背面须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
(五)比赛所需的服装、器材均自备,女运动员必须带硬质护胸,面罩后面必须有松紧带加固。所有器材必须经大会器材组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如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于赛前30天发送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科、朔州市体育局,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不予受理。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sxsyh15@126.com)
联系人:王文政 联系电话:13453422298
地 址: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二层
邮政编码:030012
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liruwei6324@163.com)
联系人: 盖阿燕 联系电话:13834159891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
邮政编码:030021
朔州市体育局收件人:王菊桂
电话:13037042855 办公室电话:0349-2228903
邮箱:szjjtyk@163.com
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原市粮食局)三楼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 1000 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