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9年8月20日—8月23日在吕梁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吕梁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
男子单跳个人 、女子单跳个人
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
男子单跳个人、女子单跳个人。
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9-10岁)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
(7-8岁)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
男子单跳个人、女子单跳个人
男子双人同步、女子双人同步
小蹦床团体操、身体素质团体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参加所有组别比赛的队可报男女队教练员各2名、领队1、医生1名。参加其中一个组别比赛的队可报男女队教练各1名,领队1名。每个参赛单位最多可报甲组男、女运动员各5名,乙组男、女运动员各6名,丙组男、女运动员各10名。允许各队报超编运动员参加比赛,费用自理。
七、运动员资格
(一)2019年已在山西省体育局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均可参赛;持外省户籍或外省身份证号的运动员必须经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办理代表山西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手续后方可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
甲组14-16岁2003.1.1-2005.12.31出生(允许两名18岁2001.1.1以后出生);
乙组:11-13岁2006.1.1-2008.12.31出生
丙组:10岁以下2009.1.1以后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15日内《健康证明》、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提交竞赛委员会验收后,才能参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生证明赛前24小时允许更换。参加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7—2020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和《山西省蹦床比赛特定规则2017版》
(二)甲组按照国际体联下发的国际规则分别进行网上个人、单跳个人预赛和决赛。预赛网上运动员和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动作;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符合要求的两套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如得分相等,网上以完成技术分高者名次列前,单跳以两套动作完成技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预赛名次前者列前。
(三)乙组进行男女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预决赛。个人预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两套动作,第一套动作要符合特定要求,不计算难度,第二套动作为自选动作,计算难度;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如得分相等,网上以完成技术分高者名次列前,单跳以两套动作完成技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预赛名次前者列前。
(四)乙组进行男、女团体预赛和决赛。男、女团体预赛每队由男、女各4名网上运动员和2名单跳运动员组成。取网上每套得分高的3名运动员的成绩与单跳每套得分高的1名运动员的成绩之和评定名次。团体决赛每队由男、女各3名网上运动员和1名单跳运动员组成,计分从零开始,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符合要求的两套自选动作,取3名网上运动员得分和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平均分之和评定名次。如并列,则以预赛中名次靠前的队列前。
(五)丙组9-10岁组预赛完成两套动作,第一套动作要符合特定要求,不计算难度;第二套动作为自选动作,计算难度;决赛完成一套自选动作。丙组7-8岁组预赛完成一套符合特定要求的自选动作,不计算难度和高度。决赛完成一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算难度,不计算高度。男女双人同步预赛完成两套动作,第一套动作要符合特定要求,不计算难度,第二套动作为自选动作,计算难度。决赛完成一套自选动作。
(六)丙组进行男女团体决赛,由网上和单跳成绩相加决定名次。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决赛网上5人计得分高的4人成绩,单跳4人计得分高的3人成绩。
(七)小蹦床团体操每队不得少于8人(男女不限),完成一套配乐并符合地面、网上规定动作的韵律操,音乐时间为1分30秒到2分钟,由裁判评分决定名次。
身体素质团体:参加丙组网上和单跳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每个单位取5男5女的测试成绩相加,决定身体素质团体名次。
(八)获预赛甲组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乙组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丙组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前10名的运动员进行个人决赛。
(九)每单位各组别最多允许男、女各3名网上运动员和2名单跳运动员参加个人决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均以决赛成绩评定名次。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队)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每人每日交伙食费70元,医疗费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大会选调的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章。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于赛前30天寄至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山西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吕梁市体育局,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人:秦新明
电话:13603565850 邮箱:qxx26@163.com
地 址:太原市王村南街11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二层
邮政编码:030012
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吴丽群
电话:13803461721 邮箱:13803461721@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艺术体操队
吕梁市体育局联系人:淮琳卿
电话:18835856099 邮箱:jxk3396302@126.com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八一街52号吕梁市体育局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时应随身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三)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运动员比赛卡,否则扣团体0.3分,无团体扣个人0.3分。
十二、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颁布的有关体育竞赛纪律条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大会损失费300元,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裁判员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