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长治市体育局
山西省射箭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长治市体育中心
四、参赛单位
山西省内的各市体校、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
五、参赛资格
(一)参加比赛运动员须持有山西省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外省身份证号码的运动员须代表山西省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注册,方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需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1、男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排名赛
(60米、60米、50米、30米)
2、女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排名赛
(60米、60米、50米、30米)
3、男子反曲弓个人60米淘汰赛、决赛
4、女子反曲弓个人60米淘汰赛、决赛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1、男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排名赛(50米、50米、30米、30米)
2、女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排名赛(50米、50米、30米、30米)
3、男子反曲弓个人50米淘汰赛、决赛
4、女子反曲弓个人50米淘汰赛、决赛
丙组U14:(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男、女反曲弓个人18米双轮排名赛
丙组U12:(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男、女反曲弓个人10米双轮排名赛
公开组:
复合弓男子组个人18米双轮排名赛
复合弓女子组个人18米双轮排名赛
传统弓男女混合组个人30米双轮排名赛、团体排名赛
反曲弓男女混合组个人30米双轮排名赛、团体排名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报到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组委会将通过专业技术设备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对身份证信息虚假或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9)40号文件要求,申报运动员等级。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使用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记分设备、箭靶、靶纸等。
(三)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团体比赛教练员服装不统一时不允许上场指导)。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姓名及单位名称(汉字及拼音均可,姓名可缩写)的服装,服装不得印有国旗及中国、China等字样。随队官员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的服装,其姓名和职务可自选。
(五)如规则与规程矛盾,按规程执行。
(六)比赛弓箭器材自备。
(七)乙组、丙组运动员必须使用金属箭或国产碳素箭。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女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3人(队)不予录取名次。
十、赛风赛纪和裁判员的选派
(一)本次赛事严格按照《山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赛风赛纪规定执行。
(二)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条例》执行。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参加甲、乙组反曲弓比赛的运动员须经各市体育局核查(盖章)批准后报名,其他组别运动员由参赛单位加盖公章即可报名。
2、各参赛单位按照统一的报名表(附件1)规范填写(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市体育局或参赛单位、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赛前10天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射箭科(以当日邮戳为准),并将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sxssjsj@163.com,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报到
1、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运动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址:长治市
2、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身体健康证明》;
(3)《意外伤害保险》;
(4)《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5)《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6)《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7)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三、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联系人: 祝珊珊(手机13453176676)
电 话:0351-7981116
传 真:0351-7981158
邮 箱:sxssjsj@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
(二)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13934163450
邮 箱:sxsyh15@126.com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15号全民健身中心二楼竞赛部
十四、其它事宜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体育局有关竞赛纪律及反兴奋剂有关规定,所有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在报到时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运动员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对参赛资格弄虚作假,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队参赛资格及成绩,并禁止该运动员两年内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竞赛委员会交纳纪律保证金500元,比赛期间没有发生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条例、损坏公共财物、设施、打架斗殴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问题有疑义的,须在赛前召开竞委会时以书面材料向竞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