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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搏之美体育赛事 | 2020-10-24 09:18 642 0


2020年山西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大同市体育局、山西省武术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

地点:大同市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山西省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武术馆、武术俱乐部等。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具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外省户籍人员不得参赛。

(三)外省人员已迁入山西省户籍人员(户籍为山西省,但身份证号码为外省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户籍迁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

2.已代表山西省参加全国运动员注册,注册时间四年以上(含四年)。例如:今年参加注册,注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一)套路A组、套路C1组及C2组,因疫情原因,本年度不进行比赛。

(二)套路B组: 14周岁至18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项目(34项)

自选类:长拳、剑术、刀术、南拳、南刀、南棍;

传统项目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螳螂拳、鹰爪拳、其他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长穗剑、醉剑、朴刀(含大刀)、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三节棍(含二节棍)、单鞭;

太极类:太极拳、42式太极拳、双人陈式太极拳、双人杨式太极拳、双人吴式太极拳、双人武式太极拳、双人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传统项目太极器械。

2.女子项目(18项)

自选类:长拳、剑术、刀术;

传统项目类:形意拳、八卦掌、查拳、劈挂拳、朴刀(含大刀)、长穗剑、三节棍(含二节棍);

太极类:太极拳、42式太极拳、双人陈式太极拳、双人杨式太极拳、双人吴式太极拳、双人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传统项目太极器械。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医生1名,运动员每队每组可报男、女各10人。

(二)各组运动员每人最多可报两项,可不报全。参加非太极类项目的运动员要求拳术、器械各报一项;参加太极类项目运动员可在拳术和器械任选两项。

(三)B组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参赛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报到时,组委会将通过专业技术设备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对身份证信息虚假或与报名表不符的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B组比赛的运动员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

八、竞赛办法

(一)套路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二)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参赛人数达7人以上录取前6名,不足7人递减1名录取,不足3人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和个人(评选办法另定)。

十、赛风赛纪和裁判员的选派

本次赛事严格按照《山西省武术锦标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山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赛风赛纪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费用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站:山西省武术协会

2、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将网上报名导出报名表(必须用A4纸电脑打印,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一份寄至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科。

3、为及时准确核对报名情况,不出现漏报漏编现象,各参赛队在寄发报名表时将运动队比赛纪律保证金1000元转账至大会规定账户,保证金到账确认报名信息编排秩序册。转账汇款时,务必备注队伍名称

(二)报到

裁判员报到时间:2020年9月26日

运动队报到时间:2020年9月26日

报到地址:大同市体育馆

联系人:施利平    联系方式:15835367718

1.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身体健康证明》;

3)《意外伤害保险》;

 (4)《安全责任声明书》一份;

 (5)《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6)《参赛人员体温监控记录表》(赛前14天);

7)参赛人员健康码(绿色)。

十三、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科

联系人:    

电话:13903413618

邮寄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省体育中心      

(二)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13934163450

邮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15号全民健身中心二楼竞赛部

十四、其它

(一)各参赛队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表演服、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四)运动员因伤、病特殊情况,需换人换项时,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赛前24小时连同手续费(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一并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如申请未通过则退还手续费。

(五)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发生运动员冒名顶替、虚假身份证等资格问题,在比赛中出现假赛、罢赛、拒绝领奖、谩骂裁判及工作人员、打架斗殴等情况,将给予扣除纪律保证金、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停赛一年等处罚。如未出现问题,赛后将保证金全额返还。

(七)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并在报到时提交各类防疫防控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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